Becoming a person

從九月份開始,我的門診減少到每週兩次之後,開始出現像這樣的對話:

「醫生,你是不是離開醫院了啊?」

「你去開業(診所)了嗎?」

也有人這是這麼猜的:

  「你不當醫生了嗎?」

當中最誇張的大概是某位我的老朋友:

「我跟我先生說,如果江醫師不看診了,我以後就不想看診了,也不想換其他醫生了。就這樣過一天算一天吧。」

當然,也有悄悄地從我的門診名單中消失的老朋友。

一開始我覺得很訝異:我不是完全消失,仍然每週會出現在醫院兩次,為什麼這些老朋友的反應如此激烈?

後來我慢慢明白了:對於將我的小門診視為情緒的避風港的老朋友,任何變動都是難以接受的。畢竟,避風港本就應該是安全的、可靠的。

而矛盾地,這樣的原因,也是我選擇減少門診時間的真正理由。


我在開始學心理治療的時候,發現最困難的一件事,是如何跟個案談收費的事。

我的老師,一位在圈內富有盛名的精神分析師,鼓勵我們每位受訓的住院醫師,應試著做一兩例自費的心理治療 。這裡指的自費,不是指現在常見的、在現今醫院運作模式底下的模式:個案把錢付給醫院 (通常五十分鐘的治療,對個案而言等同於一次普通看診的費用),而是請個案直接把你認為合理的治療費用,在治療結束後當面拿給你。

一開始,我對談錢感到很彆扭(而且到現在依然如此):這也太現實了吧,這樣不會傷害我們跟個案之間的關係嗎?而且我們不是本於幫助他人的心,一開始才如此願意投入心理治療的嗎?

我的老師則是這麼說的:要成為一個好的治療師,你需要額外付出許多金錢、時間與精力去學習。若你又未向個案收取你覺得合理的費用,這樣的不平等總會在你的心裡面醞釀,而在你不自覺的情況下,傷害了你跟個案的治療。(用專有名詞來說的話,這是一種治療者會有的「反移情」)

現在的我,越來越能明白老師當初所要表達的意思了。當健保給付一次五十分鐘的心理治療的費用不到四百塊 (而在醫院的治療者甚至只能拿到一半的費用)時,這樣不合理的給付制度很難不滋養怨懟。當醫師的收入與看診人數(而非看診品質)、藥價差 (而非是否合理、正確的用藥) 息息相關時,醫師只能選擇隨波逐流(如我曾聽過的一句名言:「私立醫院看診就是得快!」),或是選擇不再妥協下去。

於是我選擇減少在醫院服務的時間。其他大部分的時間,我在一個研究性質的單位服務。這大大減少了我在個人財務上的壓力。我發現這麼做最大的好處在於,當我不用再靠醫院的薪水生活時(而這意味著我對自己的專業得做出許多的妥協時),我更能在看診時堅持自己的理想。

懷抱著類似心情的年輕精神科醫師,其實不只我一個。跟其他科別比起來,精神科是很難賺錢的科。我們的服務很難量化、也很難標準化,因為我們所服務的對象不是一個個的器官,而是一個個的人與背後一個個的家庭。精神科讓我了解,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特而精采的故事,縱使遇到低潮,但生命總會找到出路。在這段學習的過程中,我逐漸地成為一個「人」而不再只是一個醫生。我學習不再只是看到病人的疾病或弱點,而是看到每個人的力量與未來的希望。這段修業之路永無止境,而我希望能繼續這樣下去。

所以,我選擇在人生的這個階段做出轉變。希望有機會看到這段文字的朋友,能夠了解我想要表達的意思。謝謝大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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